八座车走高速便宜了,9月1日实行收费新标准
交通运输部发布修订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完善了收费公路车型分类体系,涵盖了行驶收费公路的所有机动车类别,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修订了哪几个方面?为什么要修订,遵循了哪些原则?
主要修订内容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涉及多个方面的修订,其中与市民出行最为相关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客车分类参数:按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来分
2003版标准中,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新标准采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类型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作为客车车型分类的第一指标,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 实现了与国际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车型分类标准的统一,并与车辆行驶证注明的类型相一致,更加简单易操作。
② 主要按车辆规格分类,与车辆对收费公路的损坏和占用相关程度高,更易实现收费费率的合理性。
③ 更易于将旅居车等专用客车对应地纳入客车分类体系,且较好地兼顾了车辆的规格和座位,分类更加合理。
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2 调整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核定载人数由7人修订为9人
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 9座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
② 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的规定,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号牌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也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的方向。
③ 标准修订后,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既符合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总体要求,也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新标准将核载8人和9人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将会带来收费收入减收。针对这一变动,标准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研讨会和典型省份调研,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总体上持肯定的态度,普遍认为这样的调整对收费收入的影响很小,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标准相统一,减少了收费争议,提高了收费效率。(半岛记者)